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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2-20 11:25:39 作者:  编辑:管理员    点击: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日期:2024-02-19


    教职成建议〔2023〕11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农民职业教育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三农”工作。2019年以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着力推进涉农职业教育发展,加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加强高素质农民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2019年6月起,教育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将高素质农民纳入高职扩招对象范围,为农民创设了入学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培训经历认定为学分等优惠政策,确立了“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培养原则,指导各省开展生源组织、合作培养,截至2021年12月,全国职业院校已招收高素质农民8.6万余人。同时,鼓励各地继续推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机制,学生毕业后定向到县乡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为基层农技推广提供后备力量。教育部与国家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2022年4月以来,组织引导300多万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提升技能素质,通过“职教一人、就业一人、帮扶一家”,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构建多类型农林人才培养体系,2022年11月,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 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教高厅〔2022〕1号),其中提出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主动对接农林业创新发展新要求,实施农林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聚焦动植物生产类、林学类等本科农林优势学科专业,依托高水平农林院校,通过科教协同,探索本硕博一体化培养,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创新型农林人才;主动对接农村、林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行业产业发展新要求,通过产教融合,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培养一批适应性强、高素质的复合型农林人才;主动对接乡村人才振兴新要求,通过校地联动,着力提升学生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农林人才,积极构建多类型的农林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推动各地职业院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部持续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落实落地,指导各地职业院校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结合当地需求和办学能力,面向农民等群体深入开展技能培训。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12月,中高职学校全年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1300余万人次,其中,面向农村劳动者开展农林牧副渔技术技能培训130余万人次。加强高素质农民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训。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生产周期分段实施的培训模式,灵活运用集中课堂教学、在线视频直播教学、现场实操实训、实地参观考察、模拟演练等培训方式,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全产业链培训。2022年截至12月,有36所高校、167所职业院校、139所农业企业、196所农民合作社、1142所民办机构共同参与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75.4万人。其中,167所涉农职业院校,培训5.7万人。2022年4月起,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为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2022年共培育1.78万人。原则上每年为每个县(市)培育10名左右“头雁”,全国每年培育约2万名,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10万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形成“雁阵”,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农业农村部开展能工巧匠推介,2019¬—2021年,共推介662名乡村工匠,涉及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手工等领域。


    三是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涉农职业教育专业建设,2021年3月教育部修订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接现代产业体系和行业发展需求,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不同层次专业,目前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82个专业。其中,已设置特种动物养殖、种子生产技术、作物生产技术、循环农业与再生资源利用等30余个中职专业,专业布点达2900余个;已设置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设施农业与装备、现代农业技术等近50个高职专科专业,专业布点达1700余个;已设置现代种业技术、作物生产与品质改良、智慧农业技术等10余个高职本科专业。强化涉农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建设,组织完善农业领域相关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发布种子生产与经营等26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棉花加工与检验等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农产品营销与储运等2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粮食工程等12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等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等4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加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2019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启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以专业群建设为抓手,首批建设国家197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其中支持建设24所涉农“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和27个涉农“双高计划”专业群。同时带动各省实施省级“双高计划”,截至2023年3月,已有31个省份启动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工作,共建设921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2267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打造了国家和地方两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为广大乡村培养了大批“土专家”“田秀才”和“致富带头人”。优化涉农高校专业结构布局。2022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实施《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引导涉农高校加快布局建设乡村治理等乡村发展领域新农科专业,加快培养乡村发展领域相关人才,目前共设置涉农本科专业2385个,其中,支持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72所高校设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四川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39所高校设置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海南大学设置乡村治理专业,着力培养集技术、经营、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涉农人才。


    四是加强和改进耕读教育。2021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加强和改进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涉农高校加强和改进耕读教育,将相关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作为涉农学科专业学生的必修课。截至2023年7月,两批共已认定59门耕读教育相关国家级一流课程。组织编写出版《耕读教育十讲》《中华农耕文明概论》新农科新形态教材,加强“大国三农”“耕读中国”等农林特色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支持涉农高校多渠道拓展耕读教育实践教学场所,依托农科教基地、农业文化遗产地、国家现代农业园等社会资源建成耕读教育实践基地325个,指导涉农高校坚持课堂理论教育和田间实践技能教育相结合,有效提升学生学农知农爱农素养和专业实践能力。


    二、关于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一是有关法律对涉农职业教育做出规定。2022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各级人民政府加大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投入,可以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培训”。2021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涉农相关专业,加大农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


    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政策文件对推进涉农职业教育做出规定。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强化校地合作、育训结合,加快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鼓励更多农民、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教育部积极贯彻落实要求,2023年4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5号),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


    三是引导和推动各地出台相关职业教育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比如,2022年12月安徽省出台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五号)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返乡创业就业以及职业技能等方面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加大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投入,可以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职业培训,促进乡村振兴。比如,2023年5月,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推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打破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性职业培训在操作层面的制度障碍,明确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如何收费、怎样支出等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整体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三、关于完善经费投入保障


    一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要求加大涉农职业教育投入。其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加大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投入,可以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培训”。


    二是在重大专项中支持涉农职业教育发展。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涉农职业学校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等,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切实提高涉农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2023年4月,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312.57亿元,比上年增长10亿元,增幅3.31%。各地可根据本地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统筹用好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向涉农职业教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三是面向农村家庭学生就读职业教育提供学生资助。职业教育方面已建立起“免助奖补”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和涉农专业学生均可享受学生资助。高职阶段,《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教育经费投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0〕45号)规定:高职院校招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全日制在校生,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中职阶段,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农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关于构建新型农民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一是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2019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提出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对准入类职业资格,保留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技能类职业,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是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2022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0〕14号)提出,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企业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上述政策制度文件,为开展包括涉农相关职业资格认证提供了保障。


    五、关于建立多元化办学模式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支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为此,教育部积极会同财政部,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持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落实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对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教育学生一视同仁,将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学校学生纳入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引导地方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企业等社会力量办学适当补助。此外,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校企合作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的8%;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优惠政策;对企业办的各类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二是推动涉农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在农业农村部和教育部共同指导下,优质涉农职业院校和农业龙头企业联合成立了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和现代渔业等五个农业职教集团。各职教集团通过校企合作编写了一大批特色培训教材,共建金课联盟,共同开展师资培训,合作建立人才实训培养基地,面向企业和地方开展技术服务,有力带动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产业协同发展。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都市农业职教集团先后入选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建设单位。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涉农职业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推动涉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和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着力强化法治保障,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法和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落地,坚持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并重,加大投入,为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供有力法治和经费投入保障。二是着力推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进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建设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构建“一体两翼”格局,加快高素质农民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三是着力强化项目引领,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级层面“双高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发挥引领作用,加快高素质农民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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